户口借用使用说明
为规范学生集体户口管理,请需要借用使用户口的同学注意:
一、凡需借用、使用户口(包含原件或复印件),请先至辅导员处开具①《常住人口登记表借用证明》(见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辅导员签字,院部盖章。
二、持①《常住人口登记表借用证明》、②学生证至户籍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如需由他人代办户口借用使用手续,代办人需持①身份证/学生证原件、②《常住人口登记表借用证明》(需在空白处由辅导员写清代办人的姓名、学号,注明同意代办),至户籍室办理。
四、借用户口常表原件需妥善保管,及时归还,避免个人户口信息泄露。
五、学生集体户口因各校区落户地址的差异和就读校区不同实行分校区管理。
六、对于毕业生,学校提供户口常表保存一年服务;毕业后学生户口常表只迁不借。
七、其他事项:
1、办理婚姻登记、购房、公证等需借用原件的,户口原件借出期限为15天,并需将学生证暂放在户籍室保存,还表后归还学生证。
2、办理签证、报考驾校等其他事项,借用复印件,复印件不押学生证,无需归还。
3、办理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无需借用《常表》,直接去江宁市民中心三楼办理(地址: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详情请参考身份证办理指南。
江宁校区户籍室 地址:行政楼413室 电话:025-86185356
玄武门校区户籍室 地址:科研楼115室 电话:025-8627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