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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线上审批校内室外场地

使用申请的通知

 

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相关场地审批效率,落实“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的服务目标,自即日起,保卫处对本部门负责的“二食堂东侧场地”的使用申请流程进行优化升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变更

原线下纸质申请表递交与盖章审批流程即日起全面取消。所有“二食堂东侧场地”的使用申请,统一通过线上渠道进行。请申请人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提交申请。

二、线上操作指南

手机企业微信操作:第一步,打开工作台,选择“我的门户”;第二步,在“我的应用”中选择“更多”,找到“公共服务”;第三步,选择“公共服务”下的“校内室外场地使用申请表”,点击“我要办理”。



三、场地使用申请须知

1.保卫处审批室外场地,专指江宁校区第二食堂东侧广场摆台场地(申请时,请勿勾选“体育馆和体育场”选项)。校内其他室外区域原则上不允许设置摆台活动,如确有摆台活动需要,请相关活动的校内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单独进行备案。

2.此申请仅限学校部门、单位,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或学生组织所进行的各类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不接受个人申请,不接受校外单位申请,不接受商业性、营利性活动申请。

3.使用场地时请服从现场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注意安全,场地使用完毕,保持现场整洁,清除装饰物和垃圾。

4.活动中严禁发放、张贴违规宣传品,指导老师或活动主管部门需审核相关宣传用品。

5.严格按申报获批内容、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扩大活动场所、变更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

6.场地使用期间,遵守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接电、使用扩音设备,现场设置需合理规范,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7.指导老师务必到场指导。

8.如需申请“体育馆和体育场”场地,请咨询体育部。

 

感谢各位师生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5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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