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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部分公共区域监控增补项目公告


一、采购服务名称:

本项目为:江宁校区部分公共区域监控增补项目,项目总预算169567.87元。

采购服务的详细技术规格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部分公共区域监控增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所需资料

1、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23118-1115日工作日期间9:30-16:00

2、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地点: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行政楼410办公室

3、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企业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拟现场负责的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施工标准和部分设备质量要求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磋商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报名的单位的响应。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接收截止时间:20231119日(超过规定时间将拒收)

2.接收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410办公室

3.磋商开始时间:2023112010:00

4.磋商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417会议室

已接受竞争性磋商邀请或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正式供应商提出放弃磋商的,须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递交截止时间的48小时前将有正当退出理由的书面申请递交至中国药科大学行政楼410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85112

邮箱:29490026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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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83271110(玄武门)  02586185110(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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