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户口迁出办理须知
一、 毕业生户口集体迁移
毕业生离校前,户籍室依照毕业生本人在《毕业生户口迁出办理登记表》(见毕业前具体通知)填写的户口迁移地址为依据,集中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 零散迁移
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江宁市民中心三楼自行办理。
所需材料如下:
(一)毕业生在毕业集体迁移时未能及时办理户口迁出的:
迁往原籍/工作地: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原件。
升学:①本人身份证、②录取通知书原件。
(二)在校期间户口迁出:
①准迁证(如迁到省外需开具准迁证,江苏省内不需要)、②本人身份证、③学生证、④手写申请书(写明“保证不再迁入学校”、辅导员签字)、⑤同意迁出证明(户籍室开具)。
(三)退学学生户口迁出:①本人身份证、②退学文件。
(四)结业学生户口迁出:①本人身份证、②结业文件。
(五)如需他人代办户口迁出手续,代办人需持①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学生本人手写委托书(见下模板)及③毕业证原件/退学文件/结业文件/录取通知书原件等相应材料办理。
户口办理委托书.docx
江宁校区户籍室 地址:行政楼413室 电话:025-86185356
江宁市民中心 地址:杨家圩路2号 电话:025-69977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