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与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安全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在校居住的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转让他人;房间钥匙不准交他人使用;不许留宿他人。
2、公寓内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严禁违章使用电器(按<《关于公布学生公寓可使用电器种类的通知》校保〔2013〕2号>执行),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对违章电器予以没收;严禁私自拉乱接电线。
3、在校学生严禁在公寓内饲养宠物,一经发现立即通报本人所在院、部、系进行处理。
4、在校居住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归宿,严禁在校外租房居住;迟归者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登记、说明情况,如不服从管理,交本人所在院、部、系处理。
5、公寓内所有学生都应遵守《中国药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持楼道畅通,不准随意堆放物品,不得作娱乐场所之用;楼内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随便移位、挪动、玩弄和损坏。
6、各类票证、银行卡、重要资料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切勿乱放、乱丢;室内无人或就寝前应及时熄灯、锁门、关窗;对上门推销物品的应坚决抵制,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员和保卫处;不在公寓内发生推销及买卖行为。
7、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管制类器具等危险物品;公寓内严禁打麻将、酗酒、赌博、举办舞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举行宗教活动,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放音乐;配合并支持物业管理员的工作,不得刁难哄闹。
8、切实遵守各项防火规定,严禁在公寓内焚烧废纸等杂物,严禁使用明火照明(蜡烛、酒精灯、煤油灯等),严禁在床铺上点蚊香、吸烟,不得乱丢烟头。
9、公寓内应保证干净整洁,严禁向窗外倒水,乱丢物品。
10、发现形迹可疑者要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员和保卫处。发生案件或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要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11、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国药科大学保卫处、基建后勤处、学生工作处所有;若其他学生公寓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1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