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国庆节前综合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十一将至,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整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顺利。决定在开展一次节前综合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十一放假前,各部门、院部对所辖区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9月28日开始,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重点领域开展综合安全督查。
二、检查内容
1. 食品安全。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制作、储运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防火、防盗、防投毒、防食物中毒措施是否得当,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商铺销售货物质量是否有保障。
2.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完好性,消防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和用气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指示标识等,消防值班人员备勤备班情况。
3.治安防范。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贵重仪器设备及物品保管,重要文件资料保存,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等。
4. 实验实训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废液体处理,特种设备检验许可,水、电、气设施设备完好性,有关人员持证上岗等。
5. 施工安全。
三、具体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节前综合安全大检查。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扎实开展节前综合安全大检查,把检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切实把大检查真正落到实处。
(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完成整改。各牵头部门要在十一节前落实大检查工作,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加强防范,限时完成整改。
(三)及时报送开展大检查相关信息。请各部门于9月27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报送保卫处。
保卫处
2022年9月22日